亚里士多德说:幸福是人的一切行为的终极目的,正是为了它,人们才做所有其它的事情。这话说了等于没说。他的意思无非是,人人都想要幸福,每个人无论做什么事,最后的目的都是要生活得幸福。譬如说,有的人想发财,想做官,但发财和做官本身不是目的,他是想通过发财和做官过上他心目中的幸福生活。有的人不想发财和做官,但并不是不想要幸福,他是认为发财和做官不能使他幸福,能使他幸福的是别的事情,比如搞艺术或做学问。由此可见,虽然人人都想要幸福,但人们对幸福的理解是很不同的,而重要的就在于这个不同。
幸福这个概念,一般是用来指一种令人非常满意的生活。然而,什么样的生活是令人满意的呢?衡量的标准到底是什么?有的人说,这完全是个人感觉的问题,自己满意就行。这当然也有道理,一个人对自己的生活不满意,觉得自己不幸福,你当然不能说他是幸福的。但是,自己觉得幸福,就是幸福的吗?有一种狂喜型的精神病人,大约谁也不会认为他是幸福的人吧。可见主观上的满意度是必要条件,但不是充分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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